全球发展的动力源
“面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我们要共同推动全球发展迈向平衡协调包容新阶段。在此,我愿提出全球发展倡议。”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提出全球发展倡议。
“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中国主张引发世界热烈回响,中国行动推动世界发展进步。
如今,全球发展倡议取得一系列早期收获:成立全球发展促进中心,并邀请“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国家、区域组织和联合国相关部门指定相应机构,对接成立“全球发展促进中心网络”,目前已有31个国家和区域组织对口部门加入;建立全球发展项目库,首批已经启动50个项目,现已扩容超过100个项目,实施人力资源培训1000期,涵盖50多个“之友小组”国家等。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近十年来,也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涵盖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国家和三分之一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执行主任纳塔利娅·卡内姆说,在全球人口已超过80亿的今天,中国的发展和贡献将惠及世界众多国家。
全球减贫的最大贡献者
“中国解决了13亿多人口的温饱问题,让7亿多人口摆脱贫困,这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大贡献。”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主旨演讲时,点明中国减贫的世界意义。
2020年12月,中国正式宣布,经过8年持续奋斗,中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始终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大事。面对消除贫困这一全球治理的难题,中国在实现自身减贫的同时,从来不吝于为国际减贫分享经验、贡献力量。
近年来,中国着力向发展中国家提供“6个100”项目支持,包括 100个减贫项目、100个农业合作项目、100个促贸援助项目、100个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100所医院和诊所、100所学校和职业培训中心,以助力相关国家减贫。
在亚洲地区,中国在老挝、柬埔寨、缅甸乡村基层社区实施东亚减贫示范合作技术援助项目;在非洲地区,中国为非洲国家援建水利基础设施,打造农业合作示范区,推进实施中非菌草技术合作等项目;在南太平洋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医疗等技术合作援助项目;在拉美地区,援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帮助受援国当地民众摆脱贫困……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说,中国是“为全球减贫作出最大贡献的国家”。
团结抗疫的践行者
“各国人民守望相助,展现出人类在重大灾难面前的勇气、决心、关爱,照亮了至暗时刻。疫情终将被人类战胜,胜利必将属于世界人民!”2020年9月,正值新冠疫情在全球反复肆虐之时,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振奋人心。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中国同世界守望相助,及时分享抗疫经验,驰援他国抗疫物资,积极开展抗疫国际合作。中国向153个国家和15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物资,与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10多个国际组织共同举办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技术交流活动300余场。
中国最早承诺将新冠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率先支持疫苗研发知识产权豁免,最早同发展中国家开展疫苗生产合作,为弥合全球“免疫鸿沟”注入强大动力。中国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举办了百余场抗疫专家视频交流和直播活动,向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介绍中医药诊疗方案,向部分有需求的国家和地区提供中医药产品。
阿根廷罗萨里奥大学中国阿根廷研究小组成员罗米娜·苏达克谈到中国帮助发展中国家抗疫时说,中国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其一贯秉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绿色发展的实干派
“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全球环境治理方面,中国是积极的倡导者,更是脚踏实地的实干派。
习近平主席多次在联合国场合阐述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守护地球美好家园的中国主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
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和快速生效作出历史性贡献,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公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并出台落实双碳目标的“1+N”政策体系,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全球领先,成为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的国家,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以一以贯之的决心和坚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保护人类的共同家园、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西蒙·斯蒂尔说,当前,国际社会正面临能源危机,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持续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世界正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祈盼和平、发展、进步的阳光穿透战争、贫穷、落后的阴霾。
大道不孤,天下一家。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推动联合国在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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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